德里高等法院在“杜比国际公司及ANR诉Lava国际有限公司”案中的裁决,似乎标志着印度在处理标准必要专利(SEP)执行方式上的关键转变——高等法院命令Lava支付约2.081亿印度卢比(约合230万美元)作为覆盖过往销售的担保金,同时允许Lava公司在诉讼期间继续销售产品。
杜比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下达指令令Lava提供临时担保金,指控这家印度主要手机制造商在未获得公平、合理和非歧视(FRAND)条款许可的情况下,将杜比的先进音频编码(AAC)技术(受一系列SEP组合保护)应用于安卓手机。杜比声称,尽管双方自2018年12月开启许可谈判,Lava公司始终未实质性参与,反而采取拖延策略且未提出任何具体反要约。
在与Lava长期谈判无果后,杜比公司向德里高等法院提起诉讼,主张Lava侵犯其AAC编解码器专利组合中的8项印度专利。作为回应,Lava对涉案专利的有效性和必要性提出质疑,并辩称部分专利在争议持续期间已过期,使得杜比关于金钱赔偿或禁令救济的主张失去意义。
杜比公司坚持认为Lava公司的行为构成专利劫持(hold-out),即通过策略性拖延FRAND谈判持续从SEP覆盖技术中牟取商业利益。高等法院需评估杜比公司有关侵权、必要性和有效性的初步证据,以及Lava持续使用相关技术的行为是否需以临时担保金形式获得临时救济。
在一份详尽的临时命令中,德里高等法院认定杜比公司初步证明了其AAC编解码器SEP的必要性、有效性及侵权性。由于杜比提供的权利要求对照表及符合安卓兼容性定义文件的证据,历经多年谈判仍未被Lava有效反驳,高等法院判定Lava不仅未能实质性参与许可谈判,更存在专利劫持行为——即在未获得许可的情况下持续多年商业利用该技术。
法院未采取禁令救济,而是责令Lava以现金或银行保函形式,就2019年至2024年期间对专利技术的既往使用提供临时担保金。德里高等法院的这一做法表明,它采纳了以担保为核心的保护框架,既保障专利权人的权益,又避免迫使被告在诉讼期间停止业务营业。
核心启示
该裁决标志着印度SEP判例法的重大进展,显示出法院对FRAND谈判中策略性拖延行为的新立场:在专利权人初步证明侵权及存在劫持事实后,要求实施方预先提供财务担保。这一裁决传递出印度已准备通过有效的临时救济措施(即使未作出最终责任认定)强制执行SEP权利,从而加大对实施方诚信谈判及及时遵守许可规范的压力。裁决同时微妙平衡了两方面需求:既通过保障持续生产销售支持印度经济增长,又需遏制具有战略恶意性的拖延行为。
此外,法院的裁决契合全球主流实践,进一步推动印度与SEP执法趋势接轨,具体体现为:拒绝因专利过期而减免许可费、接受基于专利组合的许可模式、采纳权利要求对照表及公开标准文件作为必要性证明依据。杜比公司诉Lava案后,拖延战术在印度不再是无代价的策略。(编译自www.jdsupra.com)
翻译:吴娴 校对: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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