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欧洲法院(CJEU)发表了由总法律顾问马切伊.斯普纳尔(Maciej Szpunar)撰写的意见书,斯普纳尔建议欧洲法院裁定电子商务巨头亚马逊无需对第三方销售假冒的路铂廷(Louboutin)鞋承担侵权责任。
斯普纳尔称,尽管亚马逊提供的商业服务被用来展示和销售假冒产品,但根据欧盟商标法,亚马逊的商业行为并不支持其使用了路铂廷商标的结论。斯普纳尔指出,提供与商品营销有关的服务但不提供商品也不将商品投放市场的中介机构本身未使用相关商标进行自己的商业传播。
他还表示:“广告会明确说明商品是由第三方卖家销售还是由亚马逊直接销售的。此外,掌握充分的信息、观察力合理的互联网用户的看法是确定平台是否对商标进行商业使用的相关要素。”
基于这两点,亚马逊并未使用《欧盟商标条例》第9条所指的商标。因此,根据欧盟法律,亚马逊不用承担直接/主要的侵权责任,但斯普纳尔没有排除根据国家法律亚马逊要承担次要/间接责任的可能性。平台责任仍然是知识产权界的热门话题。
如果欧洲法院一如既往听从斯普纳尔的建议,一些沮丧的品牌所有者可能会认为这是打击网络假冒斗争的又一挫折。裁决将在未来几个月内发布。
(编译自curia.europa.eu)
转载自中国知识产权网 翻译:罗先群 校对: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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