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德里高等法院在近期的一项裁决中指出:
在原告依据印度《1970年专利法》第107A条反对被告销售/出口专利产品时,法院必须审查原告的关注是否合理;
以营利为目的销售专利产品并不会取消一方依据第107A条主张例外的资格,只要该产品最终是用于研发目的。
事实
默沙东公司(原告)是第209816号(以下称为“IN 816”)专利的所有人,涉及药品西他列汀(Sitagliptin,以下称为药品)的该项专利将于2022年7月到期。
原告寻求针对SMS药物公司(被告)的禁令,称被告侵犯其“IN 816”专利,理由如下:
转载自中国知识产权网
免责声明:本网站转载文章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网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涉及文章版权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经贸热点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