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门萨那商标局和亚丁商标局现在要求,在提交任何商标申请或采取任何商标注册后程序前,所有的授权委托书(Powersof Attorney,简称POAs)均须经也门外交部(MoFA)认证。这是在商标事务中使用任何POA的强制性程序。一旦POA签发,就必须在也门境内由也门外交部正式盖章并进行验证(如果委托人居住在也门境外,通常由也门驻外使馆进行公证)。
多哈JAH知识产权公司首席执行官杰哈德.阿里.哈桑(JehadAli Hasan)表示:"外交部认证的作用是确保POA在也门被承认为有效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特别是在提交商标申请和处理任何后续注册后事务时。但是,需特别注意的是,POA必须在也门使领馆公证后一年内得到也门外交部的认证,否则,外交部将拒绝将该文件合法化,届时则需重新签发POA"。
他补充道:"首先,这一程序对于确认代表商标申请人行事的个人或实体拥有合法授权资格是至关重要的。此外,亚丁商标局此举使其实践与萨那商标局统一,从而在两大商标局之间确立了程序统一性。”
然而,哈桑认为,从实际角度出发,在初步完成使领馆公证的基础上新增外交部的证明要求,会给在也门开展经营活动或寻求知识产权保护的企业带来若干弊端。这种多层级的认证程序必然会导致行政负担加重,使相关方构建更为繁琐、且可能更为复杂的文件认证链条。
哈桑指出,这些手续往往会导致处理时间延长,因为每一个认证阶段都会增加获得法律承认文件所需的总时长,这可能会大幅延迟知识产权申请进程。
他总结道:“这些额外的步骤往往还会导致运营成本上升,不仅包括直接的认证费用,还包括快递服务等间接支出。总体而言,虽然这些层层叠加的行政要求旨在加强文件真实性并防范欺诈行为,但其实际效果可能能是一种效率较低的途径。”(编译自www.asiaiplaw.com)
翻译:王丹 校对:刘鹏
商标侵权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