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维权指引 > 商标侵权维权
新加坡知识产权局驳回谷歌关于在新加坡注册“混淆性相似”商标的异议

近日,新加坡知识产权局(IPOS)驳回了科技巨头谷歌关于在新加坡注册“混淆性相似”商标的异议,因此,谷歌未能阻止信息技术安全公司Green Radar注册“grMail”商标。

 

2021429日,Green Radar申请在第42类和第45类注册“grMail”商标,商标注册号为40202109944T。第42类和第45类分别涵盖“电子监控服务,即保护和恢复计算机数据的信息技术安全服务”和“保护财产和个人的安全服务”和“保护财产和个人的安全服务”。

 

在多个国家/地区拥有Gmail商标注册权的谷歌于2021119日以若干理由对“grMail”的注册提出异议。其中包括混淆性相似、淡化和不公平优势。

 

根据新加坡最高法院高级助理注册官兼知识产权审裁员的说法,谷歌异议的所有理由都是不成立的。

 

关于混淆性相似的理由,IPOS2024216日公布的法律决定得出了一个结论,即grMailGmail仅有中度的相似。根据该决定,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这两个商标之间也存在着差异,这足以将一个商标与另一个商标区分开来。

 

IPOS补充称,谷歌和Green Radar各自提供的服务也不具有相似性。

 

关于淡化商标的理由,这位审裁员认为Gmail已为广大公众所熟知。但是,grMailGmail之间的任何心理联系都不会对Gmail的独特性产生任何真实和严重损害的可能性。

 

至于不公平优势的理由,他表示,没有证据表明Green Radar会通过使用grMail商标来获得任何不公平优势。Green Radar的商标注册申请将继续进行,谷歌则被责令向Green Radar支付1.2万美元。(编译自www.asiaiplaw.com

 

翻译:王丹 校对:刘鹏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或编译文章原文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网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涉及文章版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本网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商标侵权维权

指导站
专家
专家
专家
专家
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