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位于加利福尼亚州的技术服务和人员招聘公司Metabyte起诉Meta平台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因为Meta将“META”商标用于之前以FACEBOOK、INSTAGRAM和WHATSAPP等知名品牌提供的各种产品和服务上。
Metabyte自1993年以来一直以Metabyte名称经营。作为一家深受财富500强公司信赖的公司,它引以为豪的是每天有超过1700万用户依靠其软件和服务工作或娱乐。当然,它的所有服务都是以“METABYTE”商标提供的,该商标已在美国联邦政府注册。
在2023年9月22日向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提交的诉状中,Metabyte声称Meta已知悉Metabyte在先使用“METABYTE”商标,且Meta的商品和服务与Metabyte提供的商品和服务重叠。Metabyte还声称,Meta使用“META”作为商标可能会与注册商标“METABYTE”造成混淆。
在Metabyte提起诉讼之前,双方一直在讨论如何在市场上共存。Metabyte首席执行官马努.梅塔(Manu Mehta)表示,他们“在过去的一年中一直在努力争取庭外和解”。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Meta在2021年10月进行品牌重塑后遭遇的第三起诉讼。MetaX(一家虚拟现实公司)和Metacapital(一家投资公司)于2022年起诉Meta使用“META”商标。与此同时,Meta很可能承认其“META”商标与包含“META”术语的第三方商标之间存在混淆的可能性。
Meta尚未对Metabyte提起的诉讼作出回应,它是否会试图与Metabyte重新开始和解讨论,还是仅仅选择在诉讼中为自己的立场辩护,还有待观察。(编译自patentable.com)
翻译:罗先群 校对:刘鹏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或编译文章原文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网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涉及文章版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本网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商标侵权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