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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反诉唱片公司发送虚假DMCA通知失败

美国

传统产业

2021-01-07

近日,佛罗里达州的一家联邦地区法院已驳回了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Bright House Networks的诉讼,该公司指控几家主要唱片公司向其发送虚假和欺诈性盗版通知以使其订阅用户下线。

该ISP希望将美国唱片工业协会(RIAA)及其反盗版合作伙伴马克监视(Mark Monitor)也加入到诉讼中,但是因为他未能对“虚假”声明采取行动措施,因此其诉讼主张无效。根据美国版权法律,ISP必须“在适当情况下”终止屡次侵权者的账户。在过去,这种激进的举动较为罕见,但是在法律压力的支持下,ISP越来越多地被要求遵守这一标准。

针对屡次侵权者的诉讼此前,包括索尼音乐娱乐公司(Sony Music Entertainment)、环球音乐公司(Universal Music)和华纳唱片公司(Warner Records)在内的几家大型音乐行业公司已经对一些美国最大的ISP提起诉讼。这也包括特许通讯公司(Charter)旗下的Bright House。这些音乐公司希望通过此类诉讼赢得数亿美元的赔偿。

虽然听起来索赔金额非常高,但2020年,联邦陪审团在针对考克斯通信公司(Cox Communications)的诉讼中作出了10亿美元赔偿金的裁决。针对虚假《数字千年版权法》通知的反诉Bright House愿意不惜一切代价来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并在2020年7月份提起反诉。

该ISP在反诉中进行了反击,指控唱片公司发送了不准确的和具有欺骗性的删除通知。Bright House认为这违反了《数字千年版权法》(DMCA)以及佛罗里达州的《欺骗性和不公平贸易惯例法》。1个月后,Bright House请求法院批准将RIAA及其反盗版合作伙伴马克监视纳入诉讼,因为二者是上述不法行为的核心力量。唱片公司对这些指控十分不满,并请求法院驳回该ISP的主张。

尽管他们可能发送了一些不正确的通知,但他们认为Bright House没有资格提起诉讼,因为该ISP并未根据通知采取任何措施。没有断开连接就没有造成损害这种抗辩观点指向了“反复侵权者”的基础问题。唱片公司对Bright House提起诉讼,因其并没有断开持续盗版者的连接。因此,即便唱片公司发送了虚假通知,也不会造成真正的损害。

在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后,地区法院法官玛丽.斯克里文(Mary Scriven)就此案作出了裁决,明确地站在唱片公司一边。“Bright House指控原告故意发送了虚假的侵权通知,从而违反了DMCA第512条f款。该反诉在法律上是失败的,因为Bright House并未证明其已根据通知删除或禁止访问任何涉嫌侵权的内容。”

斯克里文指出,该案与特许通讯公司针对多个唱片公司提起的一项诉讼相似,该诉讼也于几周前被撤销,因为特许通讯公司并未能证明其根据虚假的DMCA通知断开了订阅用户的连接。针对虚假通知的主张被驳回该法官写道:“Bright House的反诉同样存在致命的缺陷,因此予以驳回。”

根据法院的说法,该ISP的第二项主张是,唱片公司违反了佛罗里达州《欺骗性和不公平贸易惯例法》。根据该法,正确的做法是Bright House应该主张虚假通知是作为“交易或商业活动”的一部分发送的,该“交易或商业活动”通常涉及广告或提供服务、财产或其他有价值的东西。斯克里文指出,该案并不适用。

第二项主张也被驳回根据《欺骗性和不公平贸易惯例法》提出的主张也是存有缺陷的,因为对于Bright House、其订阅用户或任何其他方来说,侵权通知并没有构成任何广告、招揽、提供、或分发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法官写道:“原告发送侵权通知是为了维护他们所拥有的录音和作品中的合法权利。”这意味着两项反诉主张均被驳回。尽管Bright House还提出了另一项请求,即对RIAA及其反盗版合作伙伴Right Corp提出相同的主张,但这也是徒劳之举,因为其基本论据站不住脚。

即使反诉均被驳回的情况下,该案现在还将继续审理。Bright House仍然不得不为自己辩护,以应对唱片公司提出的反复侵权者问题和版权侵权指控。

(编译自torrentfreak.com)

转载自中国知识产权网   翻译:王丹 校对:罗先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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