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里高等法院已责令亚马逊 (Amazon) 印度公司支付 34 亿卢比 (3900 万美元) 的罚款, 原因是亚马逊侵犯了比佛利山马球俱乐部 (Beverly Hills Polo Club) 的商标权. 这一赔偿金额是印度所有商标侵权案件中被判给赔偿金额最高的案件之一.
据商标已在 91 个国家 (地区) 注册的比佛利山庄马球俱乐部的所有者 Lifestyle Equities 称, 亚马逊印度公司一直在销售带有类似商标的服装产品, 价格仅为该奢侈品牌实际价格的 10%.
该裁决是损害赔偿判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表明原告现在可以实事求是地期待印度法院裁决的巨额损害赔偿金. 新德里艾拉法律事务所 (Ira Law) 的合伙人阿迪提亚.古普塔 (Aditya Gupta) 认为: "这代表了印度法院的思维转变, 他们正在对损害赔偿进行细致入微的评估, 并愿意全力以赴赔偿原告的损失. "
当被问及他是否认为判给的损害赔偿金适当时, 古普塔表示, 这必须从两个角度来看: 数量和分摊比例.
就数额而言, 法院从两个方面裁定了损害赔偿, 即损失的商标权使用费和增加的营销支出补偿. 古普塔表示: "法院似乎有足够的证据就这两种损害理论得出关于损害赔偿数额的结论, 特别是亚马逊并没有提出抗辩, 证人也没有接受交叉质证询问. "
原告实际权利要求的金额是法院判给金额的 4 倍, 并且只在 6 项权利要求中的 2 项上获得了成功.
然而, 古普塔指出, 更有趣的问题在于如何在作为诉讼方的亚马逊的各个实体之间分配损害赔偿. 他解释称: "原告以约 5500 美元的损害赔偿与印度产品销售商 Cloudtail 达成和解. 尽管法院指出亚马逊科技公司 (Amazon Technologies Inc. ) 是该公司自有品牌商标的许可人 (在本案中并非侵权商标) , 并且也对关于该实体试图 '逃避司法审查' 的指控提出异议, 但目前尚不清楚的是, 当原告选择仅以 5500 美元的价格与侵权产品的销售商达成和解时, 亚马逊科技公司可以根据哪种分摊理论承担 3300 万美元的损害赔偿金. 事实上, 印度销售商曾明确表示, 它是唯一对侵权品牌负责的实体, 亚马逊科技公司不对此承担责任. 如果亚马逊科技公司对裁决提出上诉, 或者原告启动执行程序来执行裁决, 这个问题可能会引起诉讼. "
该电子商务平台还被勒令停止销售和宣传带有与比佛利山马球俱乐部相似标志的产品. (编译自 www. asiaiplaw. com)
翻译: 王丹 校对: 吴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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