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项较为重大的裁决中,印度的一家商业法院最近以商标侵权为由对在古尔冈运营虚拟呼叫中心的Retnec解决方案公司(Retnec Solutions)发出了永久禁令,禁止他们使用微软公司(Microsoft)的商标,例如Outlook、Hotmail等。此外,法院还判给微软公司550万卢比的损害赔偿金。
主审法官马哈维尔.辛格(Mahavir Singh)负责审理了这起由微软公司向Retnec解决方案公司、其董事以及其他当事人提起的民事诉讼。微软提起诉讼的目的是为了阻止这种商标侵权、假冒、不公平贸易和稀释行为,并根据1999年《商标法》第27、29和135条寻求相应的损害赔偿。
案件背景
根据微软公司的说法,他们曾为客户提供了一种表达意见的选项,即在其在线门户网站上提供有关欺诈者所开展的欺诈行为报告。
人们在这个在线投诉门户网站上可以选择提供相关事件的详细信息,其中包括提供违规公司的名称、受害者的联系方式、诈骗者用来与受害者联络的联系电话、确认来电者是否自称与原告有关联或声称是原告的合作伙伴的选项、欺诈者要求获得的金额、货币类型等。
传统上,那些开展技术支持诈骗的实体所使用的方法包括在消费者屏幕上显示带有电话号码的“弹窗”消息、冒充科技公司的陌生电话或用来将自己伪装成科技公司官方支持部门的“搜索引擎优化”技术。在原告开始收到来自遭到诈骗的受害者的多份报告时,被告的作案手法和这种行为带来的影响才被公之于众。
2016年,原告发现了被告的侵权活动。在此后的几个月内,原告在其投诉门户网站上收到了大量针对第4号到第12号被告的投诉。原告根据此类受害者提出的投诉启动了调查,并且收集到了更多的信息。鉴于被告以一种非常隐秘的方式开展了上述活动,因此完成相关的调查工作花费了大量时间。最终,在2018年年中,原告初步认为,第1号被告可能通过其位于印度的呼叫中心开展了非法活动。同时,初步调查还表明,第1号至第3号被告可能与第4至第12号被告存在着共谋行为。原告随后对第1号被告及其关联公司的活动进行了调查。与此同时,在2018年10月,原告还在其投诉门户网站上收到了针对第1号被告的受害者投诉。此后,调查于2018年10月结束,证实第1号被告确实在印度古尔冈经营着一家呼叫中心。此外,调查还显示,第1号被告使用“弹窗”消息向无辜的客户/受害者拨打了电话。调查结果表明,第1号被告通过冒充微软授权的技术支持团队高管从事非法牟利活动。
根据他们的内部调查和询问结果,原告的授权代表提交了一份刑事起诉书,这份诉讼书于2018年11月28日在古尔冈17/18区警察局登记为“第一条信息记录”。根据上述完成登记的“第一条信息记录”,古尔冈警方的官员于2018年11月28日在哈里亚纳邦古尔冈乌德约格维哈尔第18区对八个不同的呼叫中心进行了搜查,其中就包括第1号被告的场所。在进行搜查和扣押的当天,古尔冈警方在第1号被告的场所逮捕了扎耶德.萨哈耶(Zayed Sahaye)和阿克谢.阿南德(Akshay Anand),他们是第2号和第3号被告,同时也是第1号被告的主管人员。
在搜查过程中,从第1号被告的场所中查获了18个CPU、17个硬盘驱动器、1个服务器以及几种其他类型的可证明有罪的数字证据和文件。
结语
在对案件事实进行审查之后,法院指出:“考虑到案件的事实和情况,第1号至第3号被告有责任向原告支付500万卢比的赔偿金,其中包括惩罚性和惩戒性的赔偿金。同样地,第7号和第8号被告也有责任支付50万卢比的赔偿金,这包括惩罚性和惩戒性赔偿。除此之外,原告还有权获得大约206.6万卢比的法律费用,包括根据原告律师提交的证书和宣誓书所产生的诉讼费用。”
除此之外,法院还决定永久禁止被告使用微软公司的商标、微软的Hotmail、Outlook、Office 365或任何其他与原告微软的商标构成欺骗性或混淆性相似的商标。(编译自www.mondaq.com)
翻译:刘鹏 校对:王丹
原文链接:
http://ipr.mofcom.gov.cn/article/gjxw/gbhj/yzqt/yd/202502/19904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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