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6日,欧盟普通法院就加泰罗尼亚公共广播公司加泰罗尼亚电视台(Televisió deCatalunya)与巴黎一家广播公司LaTV3D之间的商标纠纷驳回了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的决定,作出了有利于加泰罗尼亚电视台的判决。
此前,加泰罗尼亚电视台曾针对LaTV3D公司的“LaTV3D”商标注册申请提出了异议。
据悉,LaTV3D公司是一家提供3D节目的视频点播服务公司。
加泰罗尼亚电视台表示,“LaTV3D”标志与其“TV3”频道的名称(已注册为商标)极为相似,容易使消费者产生混淆。
“LaTV3D”标志和“TV3”商标都适用于第38和41类,涵盖了电信和其他相关服务。
EUIPO作出了有利于LaTV3D公司的决定,认定上述两个标志几乎没有任何相似之处,而且“TV3”商标不具备显著性特征。
随后,加泰罗尼亚电视台的运营机构加泰罗尼亚语视听媒体公司(Corporació Catalana de Mitjans Audiovisuals)针对EUIPO的决定向欧盟普通法院提起了上诉。
欧盟普通法院认定,EUIPO低估了“LaTV3D”标志和“TV3”商标之间的相似性。
该法院指出,不能排除“LaTV3D”标志可能会被理解成是暗指提供3D节目的加泰罗尼亚电视台“TV3”频道。
欧盟普通法院还表示,EUIPO过于强调“LaTV3D”标志中“La”元素。而该法院认为“La”元素不足以将“LaTV3D”标志与“TV3”商标区分开来。
欧盟普通法院总结称,EUIPO排除了“LaTV3D”标志和“TV3”商标之间存在混淆的可能性,不仅错误地低估了这两个标志在视觉和语音上的相似性,还错误地否认了它们在概念上存在的相似性。该法院最后作出了撤销EUIPO决定的判决。
欧盟普通法院还要求双方承担各自的费用。(编译自www.worldipreview.com)
转载自中国知识产权网 翻译:李艳秋 校对: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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