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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音乐家称HitPiece平台未经其同意出售艺术作品的NFT

新西兰奥克兰的贝斯手兼音乐制作人雅各布.帕克(Jacob Park)发现一张带有其头像的专辑封面被非同质化代币(NFT)平台HitPiece转化为NFT并以100美元的价格出售。随后,这家NFT平台向访客发出“我们开始了对话,我们正在倾听”的问候语。


HitPiece网站于2月2日被关闭。


2021年,作为音乐总监的洛杉矶人罗里.费尔顿(Rory Felton)和投资者杰夫.伯宁汉(Jeff Burningham)建立了HitPiece平台,以售卖与知名音乐人有关的被转化为NFT的图像、名称和专辑封面。问题是,该平台这种做法并未征得音乐家和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同意。


业内人士雪莱.斯莱德-格利(Shelley Slade-Gully)称,尽管NFT的知名度越来越高,但当下人们对NFT的版权意识还比较薄弱。


格利指出:“公众并不十分了解版权法对该领域的潜在影响。许多刚涉足NFT领域的人似乎并未意识到NFT所关联的艺术、音乐或其他内容归版权所有人所有,也没有意识到复制这些作品或创造衍生品需要获得许可。购买NFT是否授予任何辅助权利似乎也存在很大的疑惑。”


帕克称他希望HitPiece平台销售其封面的NFT所获得的金钱能够还给音乐家们。


格利表示:“和以往一样,个人和小企业在网络环境中实施版权十分艰难,解决这一问题所需的成本令其望而却步。”


格利指出,如果发生版权侵权,帕克和身处相似处境的其他人可采取如下措施:


-查找可以举报NFT列表网站上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门户网站;


-获取法律建议以保护版权所有权,并探索对托管侵犯知识产权内容的人进行追责的方案;


-联系当地的代表机构,例如音乐许可协会和艺术家权利协会,询问他们能否对知识产权侵权的受害者提供支持。


应该做些什么来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并使更多人——包括音乐家、艺术家和互联网企业家——更加了解与NFT和整个网络空间相关的知识产权问题?


格利表示:“理想情况下,NFT市场应非常清楚任何特定NFT的所附带的权利。内容托管网站应在限制性规定中说明,未经明确许可,任何第三方不得创造衍生作品,包括NFT。绝大多数网站的限制性规定应该已经涵盖了这一点。”


沃尔夫冈.范.海伦(Wolfgang Van Halen)、杰基.文森(Jackie Venson)和吉里米.布雷克(Jeremy Blake)等音乐人也通过社交媒体宣称HitPiece在其不知情或未经其允许的情况下将相关专辑封面制作成NFT并进行出售。


与此同时,美国唱片业协会向HitPiece致函要求其停止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该协会还表示将通过诉讼来打击该NFT平台。


HitPiece在公开信中称:“显然,我们触动了权利人的神经,我们非常渴望为音乐爱好者创造理想的体验。需要明确的是,当数字商品在HitPiece上出售时艺术家会获得报酬。我们将继续聆听所有用户的反馈,并致力于改进产品以满足艺术家、唱片公司和粉丝等的需求。”(编译自www.asiaiplaw.com)


转载自中国知识产权网   翻译:罗先群 校对: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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