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AHYGSMITH 美国发明法案❶
该法案修正了美国法典第35编,以推动专利改革.
美利坚合众国国会参议院和众议院颁布.
第1节 简称;目录
(a)简称———这一法案可引用为 “LEAHYGSMITH 美国发明法案”
(b)目录———本法案目录如下:
第1节 简称;目录
第2节 定义
第3节 发明人先申请制
(a)定义
(b)可专利性条件
(c)可专利性条件;非显而易见的主题
(d)废止对国外作出的发明的要求
(e)废止依制定法的发明登记
(f)发明人或者联合发明人的较早申请日
(g)一致性修改
(h)派生专利
(i)溯源程序
(j)删除对抵触的引用
(k)限制性法律规定
(l)小型企业研究
(m)关于先用权的报告
(n)生效日期
(o)国会意见
(p)国会意见
第4节 发明人的宣誓或者声明
(a)发明人的宣誓或者声明
(b)发明人以外的人提交申请
(c)说明书
(d)一致性修改
(e)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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