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2025 年 11 月 28 日起, 巴西专利商标局 (BRPTO) 将会承认商标的显著性要求, 并将采用一个可用来处理缺少固有显著性的商标的监管框架.
一般规定
一般来说, 商标是一种独特的标志, 其能够用来识别出商品或服务的单一商业来源.
然而, 对于某些通用性或描述性的标志来讲, 由于其本质上缺少特点, 因此这种商标可能会需要通过持续和密集的商业使用来获得显著性, 并最终在消费者心目中与某个特定来源产生关联. 这种现象被称为 "次要意义" 或 "获得显著性" .
许多国家已经认可了这一法律概念并对其实施了监管, 而 BRPTO 现在也将这么做.
背景介绍
从以前的历史来看, BRPTO 只会在特殊情况下接受次要意义的概念, 具体来讲就是当商标已经在国外完成注册时, 要符合 "巴黎公约" 第 6 条之五所规定的商标原样规则.
由于缺乏正式的监管, 那些在巴西试图保护具备获得显著性商标的所有者通常要向联邦法院提起诉讼. 在这种情况下, 他们必须提交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商标的内在和外在显著性, 这包括消费者调查, 销量, 广告投资以及其他市场指标.
BRPTO 关于获得显著性的规则
随着将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生效的 "第 15/2025 号 INPI/PR 条例" 的发布, BRPTO 对监管框架做出了重大的调整, 即为如何在商标审查过程中确认获得显著性制定出了明确的程序, 截止日期和文档要求. 这一新的框架为那些缺乏固有显著性的商标注册工作提供了清晰的管理途径.
人们在什么时候可以提出自己的请求?
有关审查获得显著性的请求只能在以下程序阶段中提交:
在提交商标申请时; 在申请公开后的 60 天内 (通过附在正式答复书中的明确且清晰的声明) ; 基于以缺乏显著性为由作出的驳回决定提出行政上诉时; 当对异议或基于缺乏显著性而发出的无效意见通知书作出回应时.
在这里必须指出的是, 人们在每个行政程序中只能提交一次请求, 否则的话将会受到 "不可受理后续请求" 的处罚.
文件要求
除了提交请求外, 申请人还必须在提出该请求之日起的 60 天内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这些文档必须能够证明下列事项: 申请人在提出该请求之前的三年内基本上连续使用了该商标; 以及相关产品或服务的巴西消费者受众中的一部分人已经承认该标志就是与申请人有着独家关联的商标, 而且能够将申请人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来源的商品或服务区分开来.
尽管 BRPTO 尚未具体说明哪些文件将会被看成是 "充分的" , 但根据之前的内部讨论和国际惯例, 以下类型的证据可能会用于证明次要意义:
消费者认知调查; 标记产品的销量; 商标使用期限; 市场使用的强度和一致性; 消费者的证明信或宣誓书; 商业或专业协会的声明; 营销和广告投资数据; 媒体话语分析报告; 巴西市场的地理使用范围.
在审查期间, BRPTO 可能会发出审查意见书, 并要求申请人在 60 天内提交补充信息. 对于所有驳回获得显著性的决定, 当事人都可以提出上诉.
过渡性条款
对于因缺乏显著性而遭到质疑的待决商标申请或注册商标来讲, 新条例给予了由生效日期起开始计算的 12 个月的特别期限, 在此期间, 申请人/所有人即使在标准程序窗口之外, 也可以要求针对获得显著性展开审查.
获得显著性的期限
该条例没有规定获得显著性的具体有效期. 目前, 它将遵循适用于巴西标准商标注册流程的相同标准, 即 10 年, 而且还可以进行无限期的续展.
结论
BRPTO 正式承认获得显著性, 代表着巴西的商标制度又向前迈出了重要一步. 此举使巴西本国的监管框架能够与国际标准保持一致, 并为保护标志提供了一条新的行政途径. 这些标志虽然在一开始缺少显著性, 但通过在市场上持续和大量地使用, 最终也能获得认可.
对于那些依赖随着时间的推移才能获得消费者认可的描述性或通用性商标的企业来说, 这一变化为他们提供了一个宝贵的机会来确保商标能够得到保护, 而无需再诉诸昂贵的诉讼程序.
随着生效日期的临近, 建议商标所有者和知识产权专业人士再一次仔细审查他们的投资组合并开始准备好相关的文件, 以充分利用这一重大的监管变化. (编译自 www. mondaq. com)
翻译: 刘鹏 校对: 吴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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