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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法
日期:2004-06-22

土耳其的集成电路设计布图设计保护开始于2004年4月22日起的第5147号法案。目前2019年 7月施行的仍然是该法案。

1.本法的受益人

该法令的保护适用于土耳其公民,在土耳其共和国境内居住和从事工业、商业的自然人和 法人以及那些有资格在国际条约范围内提出申请的人。

除本条第一款外,合法并实际承认对土耳其共和国公民的集成电路设计布图保护的州的自 然人、法人也可根据互惠原则在土耳其受益。

2 .保护客体

独创的集成电路设计布图根据登记证受到保护。保护内容不适用于那些根据其他集成电路 设计布图的信息设计而成的集成电路设计布图的主体内容、操作流程、系统和方法。

是否受本法令保护并不绝对取决于该集成电路设计布图所设计的集成电路是否在产品中被 使用。

3 .保护期限

根据本法令,集成电路设计布图受保护的期限始于投入商业利用,如果它没有投入商业利 用,则它的保护期限始于所有人或受到所有人授权的第三人在本土或国外首次商业利用之日两 年内提出登记申请时。

十年保护期始于第一款规定的日期,结束于第十个历年。

除非是出于保密需求,如果集成电路设计布图并未使用于商业目的,目在设计之日起15年 内并未提出登记申请则该集成电路设计布图无法受到保护。

更多详情请点击https://www.worldip.cn/uploadfile/2015/1027/20151027023636953.pdf